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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人比人得死,货比货得扔(冲榜求推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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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其实也是林小凡福大命大,才能有幸活命。

    须知这七八百年的人参雪莲所蕴含的是何等浩大的能量?而且这两种家伙还是阴阳相反的极端属性,这要是一般人——哪怕是具有六级灵王之能,恐怕也无法压制这阴阳冲突的巨大能量,可是林小凡却偏偏凭着一个小偏方里的小方法,在失败了三次之后居居然成功地将它们阴阳调和了,是的本该野性的烈马变成了温顺的绵羊,从而使不可能变成了可能。

    这一阴一阳的一加一,可不是仅仅等于二哪么简单,须知阴阳调和,进而阴阳互生,一生二,二生四,四生八,八生千千万,这是能量聚变般的效应。

    天云大陆人传承千万年,无数人前赴后继地探索和研究,自然早就有人明白这个道理。

    但是难题就是难题,难题不因岁月久远而变易。

    不过前人们努力的探索也不是全然无功,他们总结出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,阴阳才能共存、互生,并产生巨大的能量,为人所用。

    当然,这依然是小概率事件,不是老司机——哦,不对,不是老师傅和机缘福厚之人根本无法将之融合并加于使用。

    所以说,林小凡此番能将雪莲和人参调和成功,实属侥幸。。

    再则,那个杜仲毒木更不简单,其作用甚至远远超过于人参和雪莲。

    原来,林小凡所选中的那棵巨大的杜仲毒木,在这后山已经不知生长了多少千年,吸收了多少灵气,转化了多少药力在它的树皮之上,所以其蕴含的能量及药力简直是核弹般的存在。与地球的杜仲胶木相比,其药力效果简直是超级大巫和微型小巫的较量,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。

    可是只从杜仲生那里获知杜仲小小信息的林小凡,即便结合了前身的记忆和胖子的告诫,初来乍到的他又哪里会分辨其中的巨大差别?

    说起来也怪天云大陆的那些先人们——那些所谓的前人,这帮家伙因为无法探知杜仲的正确能量,只凭研知它们的强力副作用,然后又为避免有心人将它们的副作用“发扬光大”,便人云亦云地将杜仲强制定义为“毫无作用的毒木”——治不了病,害不死人。再加上这杜仲毒木遍地都是,人们对它已经习以为常,普遍上只讲它们当作一种毫无作用的普通树木看待,让它们自生自灭,只有极少的医家还知道它们的副作用罢了。

    至于少数的有心之人,也不会将它们炼成害人之物,毕竟这天云大陆动植物物种不计其数,毒的、麻的、晕的、痛的等,效果比之明显许多的成千上万,谁有那心思提炼它们?所以根本没人在乎它们。

    就像地球早期的西红柿,生长在秘鲁的森林里,叫做“狼桃”。由于它艳丽诱人,人们都怕它有毒,只欣赏其美而不敢吃它。16世纪时,英国公爵俄罗达格里从南美洲带回一株西红柿苗,献给他的情人英女皇伊丽莎白。从此,西红柿便落土欧洲,但仍然没有人敢吃它。当时,英国医生们警告人们说,食用西红柿会带来生命危险。若不是美国人罗伯特上校采取了一次破天荒的行动——当众连吃10个西红柿,消除了人们对西红柿毒果的误会,恐怕人们至今仍不知道西红柿是什么滋味,更加无法享用它们极高的营养价值——西红柿有生津止渴、健胃消食、清热消暑、补肾利尿等功能,可治热病伤津口渴、食欲不振、暑热内盛等病症,还有显著止血、降压、降低胆固醇作用,对治疗血友病和癞皮病有特殊功效等。

    如今这天云大陆的杜仲,就如没被人发现的西红柿,暴殄天物,白白便宜了林小凡这厮。

    700年的人参,800年的雪莲,几千年的杜仲,这三者的结合,产生的能量是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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